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243

生产企业: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喉痛灵片
喉痛灵片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水牛角粉、野菊花、荆芥穗、板蓝根。

生产企业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243

国药准字Z530205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咽喉干痒、疼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多。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成分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咽喉干痒、疼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多。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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