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苄西林胶囊
氨苄西林胶囊

氨苄西林胶囊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氨苄西林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2725

生产企业: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的金葡菌、溶血性链球菌、淋球菌、脑膜炎球菌及白喉杆菌、百日咳杆菌、流感杆菌、沙门氏菌属、痢疾杆菌、等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如呼吸道感染(肺炎、急慢性支气管炎、百日咳等)、胃肠炎及消化道感染(肝、胆感染性疾患、急慢性胃肠炎、菌痢、伤寒及副伤寒等)、泌尿到感染(淋病、尿道炎、膀胱炎等)、软组织感染和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氨苄西林胶囊
氨苄西林胶囊
H利那洛肽胶囊
H利那洛肽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

本品活性成份为利那洛肽。 化学名称:L-半胱氨酰-L-半胱氨酰-L-谷氨酰-L-酪氨酰-L-半胱氨酰-L-半胱氨酰-L-门冬酰胺酰-L-脯氨酰-L-丙氨酰-L-半胱氨酰-L-苏氨酰-甘氨酰-L-半胱氨酰-L-酪氨酸环(1-6),(2-10),(5-13)-三(二硫键) 分子式:C59H79N15O21S6 分子量:1526.8

生产企业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阿斯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725

H201900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的金葡菌、溶血性链球菌、淋球菌、脑膜炎球菌及白喉杆菌、百日咳杆菌、流感杆菌、沙门氏菌属、痢疾杆菌、等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如呼吸道感染(肺炎、急慢性支气管炎、百日咳等)、胃肠炎及消化道感染(肝、胆感染性疾患、急慢性胃肠炎、菌痢、伤寒及副伤寒等)、泌尿到感染(淋病、尿道炎、膀胱炎等)、软组织感染和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等。

便秘、肠易激综合症、慢性特发性便秘、便秘型肠易激综合症、功能性便秘、慢性便秘、腹泻型肠易激综合症。

用法用量

宜空腹口服。常用量:成人每次2粒,儿童6—12岁1粒。2—6岁2/3粒每日三次。1岁以下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0.05—0.15g,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2岁以下小儿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小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氨苄西林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氨苄西林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用量应适当减少。

成分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的金葡菌、溶血性链球菌、淋球菌、脑膜炎球菌及白喉杆菌、百日咳杆菌、流感杆菌、沙门氏菌属、痢疾杆菌、等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如呼吸道感染(肺炎、急慢性支气管炎、百日咳等)、胃肠炎及消化道感染(肝、胆感染性疾患、急慢性胃肠炎、菌痢、伤寒及副伤寒等)、泌尿到感染(淋病、尿道炎、膀胱炎等)、软组织感染和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等。

便秘、肠易激综合症、慢性特发性便秘、便秘型肠易激综合症、功能性便秘、慢性便秘、腹泻型肠易激综合症。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青霉素,毒性极低。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似,对草绿色链球、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有较强的抗菌作用。白喉杆菌、炭疽杆菌、革兰氏阳性厌氧球菌和杆菌对本品敏感;脑膜炎球菌、百日咳杆菌、布氏杆菌亦很敏感。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属、痢疾杆菌、变形杆菌、流感杆菌、肺炎双球菌、淋球菌等因部分菌株产生β-内酰胺酶,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耐药菌。其中大肠杆菌的耐药率高达5060%。肠杆菌属细菌,绿脓杆菌及厌氧革兰氏阴性杆菌对本品耐药。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部分患者偶有皮疹,胃肠不适或转氨酶升高想象,但停药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 3有下列情况者慎用: (1)病人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肾功能严重损害时。 4哺乳妇女慎用,以免引起婴儿过敏。

1、使用利那洛肽前应排除器质性疾病。尚未在慢性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患者中研究利那洛肽。因此,不建议上述患者使用利那洛肽。2、腹泻:应提醒患者,治疗期间可能发生腹泻。应告知患者,在利那洛肽治疗期间如果发生重度或持续腹泻(见【不良反应】),则必须就医。如果发生持续(如超过1周)或重度腹泻,应考虑暂停利那洛肽直至腹泻缓解,并且应就医。有水或电解质紊乱倾向的患者以及对水或电解质紊乱耐受性差的患者(如老年人、心血管疾病患者、糖尿病和高血压)慎用。对于上述情况,应考虑检查电解质,还可能需要检查酸碱平衡。如果合并服用质子泵抑制剂、泻药或非甾体抗炎药(NSAID类药物),腹泻风险可能增加。3、儿科患者重度脱水风险:6岁以下儿童禁用,由于6岁以下儿童鸟苷酸环化酶C(GC-C)在小肠中表达增加,因此可能比年长儿童和成人更易发生腹泻和潜在严重结果(见【药理毒理】)。不建议6岁~18岁以下儿科患者使用利那洛肽,因为尚未在该年龄组中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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