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010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及緩解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湧,偏頭痛,痛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利力宁
(利巴韦林颗粒)
利力宁 (利巴韦林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對乙酰氨基酚。

利巴韦林。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悦兴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010

国药准字H109602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適用於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及緩解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湧,偏頭痛,痛經等。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吸服或倒出加溫水口服。成人一日4次,一次1~2支。日劑量不宜超過2g(8支)。退熱治療一般不超過3天,鎮痛給藥不應超過10天。兒童按體重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歲以下兒童一日不超過5次劑量,療程不超過5天。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1粒),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2粒),一日3~4次,连用7天。

副作用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患者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禁忌

成分

適用於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及緩解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湧,偏頭痛,痛經等。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為乙酰苯胺類解熱鎮痛藥。通過抑制環氧化酶,選擇性抑制下丘腦體溫調節中樞前列腺素的合成,導致外周血管擴張,出汗而達到解熱的作用,其解熱作用強度與阿司匹林相似;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釋放,提高痛閾而起到鎮痛作用,屬於外周性鎮痛藥,作用較阿司匹林弱,僅對輕,中度疼痛有效。本品無明顯抗炎作用。

1.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2.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注意事项

1.對阿司匹林過敏者一般對本品不發生過敏反應。但有報告在因阿司匹林過敏發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數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後發生支氣管痙攣;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時,本品有增加肝臟毒性的危險,應慎用; 3.腎功能不全者長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腎臟毒性的危險,應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藥時,不得連續使用5天以上,退熱治療不得超過3天,除非另有醫囑; 5.服用本品後出現紅斑或水腫症狀應立即停藥; 6.將此藥放在兒童不易觸及之處,萬一發生過量服藥現象,應立即就醫; 7.本品僅為對症治療藥,在使用本品的同時,應盡可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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