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人参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866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复方猴头颗粒
复方猴头颗粒
主要成分

人参。

猴头子实体、硫糖铝、次硝酸铋、三硅酸镁。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866

国药准字Z340205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5g,一日15—20g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修正人参口服液。3.人参口服液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人参口服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硫糖铝为抗酸药,单独使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超过4g。不良反应:主要为便秘,个别患者可有口干、恶心、皮疹、胃痉挛等。孕妇及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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