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优利安
(那格列奈胶囊)
易优利安
(那格列奈胶囊)

易优利安 (那格列奈胶囊)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易优利安 (那格列奈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145

生产企业: 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2型糖尿病。临床研究显示,逐渐增加那格列奈的剂量至每日720毫克共服用7天时患者仍可耐受。无那格列奈过量的临床试验经验。然而,药物过量可增强降血糖作用,出现低血糖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易优利安
(那格列奈胶囊)
易优利安 (那格列奈胶囊)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那格列奈。

丙-2-基 N-[(S)-({[(2R)-1-(6-氨基-9H-嘌呤-9-基)丙-2-基]-氧化}甲基)(苯氧基)磷酰基]-l-丙氨酸酯,(2E)-丁-2-烯二酸 (2:1)。

生产企业

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Patheon Inc.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145

H201800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2型糖尿病。临床研究显示,逐渐增加那格列奈的剂量至每日720毫克共服用7天时患者仍可耐受。无那格列奈过量的临床试验经验。然而,药物过量可增强降血糖作用,出现低血糖症状。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适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 12 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 35 kg)慢性乙型肝炎(参见【药理毒理】)。

用法用量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60-120mg(2-4粒),一日三次,餐前1-15分钟以内服用。建议从小剂量开始,并根据定期的HbAlc或餐后1-2小时血糖检测结果调整剂量。对轻度至中度肝病患者药物剂量不需调整。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那格列奈的生物利用度和半衰期与健康人相比其差别未达到有临床意义的程度。尚未对严重肝病患者服药情况进行研究,因此严重肝病患肯应慎用那格列奈。肾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中度至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5-50ml/min/1.73m2)的糖尿病患者和需透析的患者,那格列奈的生物利用度和半衰期与健康人相比,其差别未达到具有临床意义的程度。

应当由具备慢性乙型肝炎管理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 成人和青少年(年龄为 12 岁及...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2型糖尿病。临床研究显示,逐渐增加那格列奈的剂量至每日720毫克共服用7天时患者仍可耐受。无那格列奈过量的临床试验经验。然而,药物过量可增强降血糖作用,出现低血糖症状。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适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 12 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 35 kg)慢性乙型肝炎(参见【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低血糖:本品可以引起低血糖现象,其发生的频率与糖尿病严重程度、血糖控制水平以及病人其他相关情况有关。老年病人、营养不良的病人、伴有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病人对降糖药比较敏感,易发生低血糖。剧烈运动、饮酒、腹泻呕吐、进食减少或合用其他抗糖尿病药物时,低血糖的危险性增加。对伴有自主神经病变或合并使用β受体阻滞剂者发生低血糖时难以被认识。那格列奈必须餐前口服,以减少低血糖的危险。病人不准备进食时,不可服用那格列奈。 2、中重度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 3.血糖控制失常:当病人伴有发热、感染、创伤或手术时血糖可以暂时性升高,此时应使用胰岛素代替那格列奈。那格列奈使用一段时期后,可以发生继发失效或药效减弱。重度感染、手术前后或有严重外伤的患者慎用。 4、本品具有快速促进胰岛素分泌的作用。该作用点与磺酰脲类制剂相同。但本品与磺酰脲类制剂的相加、相乘的临床效果以及安全性尚未被证实,所以不能与磺酰脲类制剂并用。 5、与其它口服抗糖尿病药物合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危险。 6、应提醒患者驾驶或操纵机器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低血糖。 7、应定期监测血糖。 8、用药注意:那格列奈对小鼠和兔无致畸作用。尚无妊娠妇女服用此药的经验,因此,无法估计人类妊娠时那格列奈的安全性。与其它口服抗糖尿病药物一样,妊娠时不推荐使用那格列奈。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那格列奈口服后可自小鼠乳汁中排出。尽管尚不清楚那格列奈是否能从人乳汁中排出,母乳喂养婴儿出现低血糖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此,那格列奈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 10、儿童用药:尚未对那格列奈在儿童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那格列奈。 11、老年用药:未观察到老年患者和普通人群间在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有差异,此外年龄不影响那格列奈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因此对于老年患者没有必要调整剂量。 12、药物过量:如发现过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应即停药。

1、肝炎恶化 停止治疗后突发 警告:已有报告指出,停止乙型肝炎治疗的患者出现了肝炎急性加重的情况(通常与血浆中 HBV DNA 水平升高相关)。大部分病例属于自限型,但严重加重的情况(包括致命性结局)可能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之后出现。应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至少6 个月内,通过临床和实验室随访定期进行肝功能监测。如果合适,可能需要恢复乙型肝炎治疗。 在进展期肝病或肝硬化患者中,不建议停止治疗,因为治疗后肝炎加重可能导致肝功能失代偿。在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中,肝病突发尤其严重,有时甚至致命。 治疗期间突发 慢性乙型肝炎自发性加重相对较为常见,特点是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短暂增加。开始抗病毒治疗后,一些患者的血清 ALT 可能有所增加。在代偿性肝病患者中,此类血清 ALT 增加通常不伴有血清胆红素浓度增加或肝功能失代偿。肝硬化患者在肝炎恶化后出现肝功能失代偿的风险可能更高,因此,应在治疗期间加以严密监测。 2、HBV 传播 必须告知患者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不能预防通过性接触或血液污染的方式传播 HBV 的风险。必须继续采取适当预防措施。 3、失代偿性肝病患者 对于患有失代偿性肝病以及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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